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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日期:2017-07-26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许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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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强调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7月2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指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专题研究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等问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着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就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重要部署,为新形势下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指明了方向,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指导性。要深入学习领会,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周强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中国与世界深度融合、命运与共的大趋势,把开放纳入新发展理念,推动对外开放不断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要充分认识对外开放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认识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对进一步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意义,努力通过开放促进我国自身加快制度建设、法规建设,改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提升国际竞争力。要加强分析研判、完善司法应对,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国家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

周强要求,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要深刻把握营商环境建设对于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作用,从市场主体、市场准入、市场交易、市场退出、信用建设等方面加强司法的规范和引导,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要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及时出台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提出修法建议,推动解决外商投资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要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发展机会平等,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院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审判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要妥善审理涉及外商投资领域的各类案件,严格依据相关竞争法律法规,规制各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妥善处理破坏市场竞争规则的案件,积极发挥司法裁判对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维护和导向作用,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周强要求,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要强化司法案例研究,对海量司法案例和裁判文书进行深度研究,实现裁判剖析和同案智能推送,促进“类案类判”,确保裁判尺度统一,不断提高审判质效。要及时发布并广泛宣传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增强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树立良好司法公信力,为扩大对外开放营造有吸引力的法治环境。要推进建设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平台和金融案件审判平台,着力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并运用大数据技术梳理研究案件背后折射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和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形成有价值的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南英、姜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刘海泉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胡云腾、刘贵祥、裴显鼎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