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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考虑延长版权保护期

日期:2015-11-24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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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政府正在考虑将版权保护期延长至“有生之年加死后70年”,以符合《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 

        目前的保护期是“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但根据日本和11个其他国家达成的TPP,版权所有人享有的保护期至少为“有生之年加死后70年”。 

        据《日本时报》报道,日本政府机构文化厅正在考虑修订立法。另外,据报道,政府也在考虑为权力机构增加打击侵权活动的权力。 

        Baker & McKenzie律所的合伙人Kensaku Takase说,国际企业将从12个国家协调统一的版权法中获益。 

        他说:“一致的版权保护期其实是一件好事,对TPP司法管辖区的企业而言事情变得更简单了。日本的保护期一般是‘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因此一旦修正案生效会产生额外20年的保护。这定会使国外企业受益,尤其是在日本经商的美国娱乐企业。日本本身也有很多创意产业,例如动漫和游戏,我认为额外的保护期最受它们欢迎。” 

        立法建议受到一批艺术家和数字权利组织“TPP知识产权和透明性之日本论坛”的反对。 

        3月,该组织说延长版权保护期会使孤儿作品的数量大量增加。该组织称,孤儿作品是数字化的严重阻碍,因为寻找许可作品的适当权利人很难。 

        TPP协议在10月完结,包含12个国家——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日本、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新加坡、美国和越南。美国政府在本月初才公布了完整协议。 

        在TPP成为法律前,每个国家必须各自批准。(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