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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将根据新法律对《知识产权法》进行改革并成立新的部委

日期:2017-12-25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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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概述


2017年11月3日,智利政府在其《官方公告》中对外公布了《第21045号法律》。根据该法律,智利将成立文化、艺术与传承部,并借助创立国家文化传承服务处来对现行的《知识产权法》进行改革。上述新成立的文化、艺术与文化遗产部选址在瓦尔帕莱索,并将在公共政策、方针及方案的设计、制定与落实等诸多工作环节中与智利总统精诚合作,从而大力推进智利文化与传承的有序发展,而此举将涉及下列几个方面:

承认并提高对于智利原住民族的重视程度;

地理上的多元性;以及

地区以及当地的认同感与实际情况。


新部委的架构


根据《第21045号法律》第4条的规定,上述文化、艺术与传承部的架构将会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划分:

文化、艺术与传承部部长办公室;

文化与艺术副秘书处;

文化传承副秘书处;

地区部长级秘书处;

国家文化、艺术与传承委员会;以及

地区委员会。


根据《第21045号法律》第3条的规定,文化、艺术与传承部的职责包括下列各项:

·促进并加强艺术与文化创意的有序发展,例如,视觉艺术、摄影、舞蹈、新媒体、马戏团表演、剧院演出、设计、音乐、建筑、文学、视听觉艺术作品以及其他艺术性的情感表现;

在不同层面上(例如,在当地、地区、国家以及国际范围中)支持创新企业精神的落地与发展,从而为创新型产业以及创新型经济的发展提供助力;

重视并保持文化传承工作,从而向民众普及有关的文化知识,并帮助相关人士与社团积极投身到集体记忆(collective memory)与传承的梳理工作中。

与那些有能力为原住民族提供保护的公共组织进行沟通协调,从而与上述组织携手为本土文化提供保护,并将本土文化发扬光大;以及

提高人们对于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的智利民俗与各类传统及流行文化的尊重与重视程度。


对《知识产权法》进行改革


此外,《第21045号法律》还引入了国家文化传承服务处,其将代替此前的智利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总局(DIBAM)。


根据此前的《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部的职责是对知识产权注册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管。然而,根据《第21045号法律》的规定,上述知识产权部将隶属于国家文化传承服务处。


这项改革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因为DIBAM此前隶属于智利教育部,而上述知识产权部也曾是教育部的一部分。而按照最新的改革方案,目前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事务都将要由新成立的艺术、文化与传承部进行处理。


(编译自:lexolog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