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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喀什条约》将于9月30日生效

日期:2016-07-06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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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马拉喀什条约》)将于9月30日生效。 

  加拿大成为第20个加入《马拉喀什条约》的国家。这意味着该条约将在加拿大加入3个月之后生效。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Francis Gurry)对此表示庆贺,称这对视力障碍人士来说是个好消息,对多边知识产权系统也有促进,并且敦促其他国家批准该条约。 

  他说:“一旦《马拉喀什条约》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实施,盲人和视力障碍人士获取知识就有了一个更加平等包容的制度框架。”
  在加拿大加入之前一天,厄瓜多尔和危地马拉也加入了该条约。拉丁美洲国家目前是该条约的主要缔约国。 

  印度在2014年6月30日批准了该条约,是第一个加入的国家。 

  超过75个WIPO成员国签署了该条约。2013年6月27日,在WIPO和摩洛哥王国共同举办的马拉喀什外交会议上通过了该条约。
 
  到目前为止批准或加入该条约的国家为:印度、萨尔瓦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马里、乌拉圭、巴拉圭、新家坡、阿根廷、墨西哥、蒙古、朝鲜、澳大利亚、巴西、秘鲁、韩国、以色列、智利、厄瓜多尔、危地马拉以及加拿大。 

  《马拉喀什条约》要求缔约国在其国内法中规定,通过对版权权利人的权利规定限制与例外来允许复制、发行、提供已出版作品的可供视力障碍人士使用的格式,比如盲文。 

  条约还允许服务于盲人、视力障碍或印刷品阅读障碍的组织跨境交换这些特殊格式的作品,通过协调各国的版权例外与限制来帮助这些组织实现这一目标。 

  该条约还向作者和出版者保证,不会对其出版作品进行滥用或发行给任何非原定受益人。该条约重申,跨境共享基于限制和例外创造的作品必须限定在特别的情形,不得与对作品的正常利用冲突,不会不合理地损害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编译自managingip)